一、 标准简介
标准名称: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
标准编号:GB 50464-2008
标准性质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,属于强制性工程规范(注:其中部分条款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)。
发布与实施: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,于 2009年6月1日 起正式实施。
主管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。
目的与意义:该规范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综合性技术标准。它的出台旨在统一和规范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、调试、检测和验收全过程,确保系统技术先进、性能稳定、安全可靠、节能环保,达到预期的显示效果。
二、 适用范围
该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中,以满足应用需求为目的而设置的永久性视频显示系统工程项目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:
注意:家庭影院、临时性演出等非固定安装系统通常不在此规范强制约束范围内,但可作为重要参考。
三、 核心内容与要点
规范内容全面,涵盖了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全生命周期,主要章节和要点包括:
总则:阐述了制定规范的目的、适用范围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方针(如安全可靠、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等)。
术语:明确定义了行业中常用的专业术语,如亮度、对比度、分辨率、像素失控率等,为规范的理解和执行提供了统一标准。
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分类:根据应用场景和功能需求,对系统进行了分类,为指导不同类型工程的设计提供了基础。
系统设计:这是规范的核心部分,详细规定了:
系统组成:明确系统应由显示设备、信号传输与处理设备、信号源设备、系统软件及配套设施等部分构成。
性能指标要求:对最大亮度、对比度、分辨率、色温、视场角、像素失控率等关键显示性能指标提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或选择指导。这是衡量显示效果的核心依据。
设计要点:对观看距离、视角、安装高度、屏幕尺寸的确定提供了计算方法和设计原则。
设备选择:对LED显示屏、投影系统、液晶/PDP拼接屏等不同显示技术的选型提供了指导。
信号传输与处理:规定了线缆选型、传输距离、接口标准、图像拼接处理与控制等功能的要求。
配套设施:对供电、防雷接地、通风散热、结构荷载、安全防护(如防火)等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施工与调试:
施工安装:规定了设备安装、布线、结构施工等的工艺要求和安全规范。
系统调试:明确了调试流程、方法以及需要达到的技术状态,确保系统功能完整、性能达标。
验收:规定了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、检验项目、测试方法和合格判定标准。验收时必须对关键性能指标(如亮度、对比度、均匀性等)进行现场实测,并形成验收报告。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。
安全与维护:
四、 主要特点与重要性
权威性与强制性:作为国家标准,尤其是含有强制性条文,是工程设计、施工和验收的法定依据,具有法律效力。
全面性与系统性:首次将视频显示系统作为一个完整的“工程”来考量,而非简单的设备堆砌,覆盖了从规划设计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。
技术引领性:在2008年首次系统性地提出了关键性能指标的具体要求,推动了中国视频显示行业从“能用”向“好用”和“规范化”发展。
质量保障:为业主、设计方、施工方和验收方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尺度和沟通语言,极大减少了因标准不一导致的纠纷和质量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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